??诎l布加強學生托管機構規范管理通知
本刊記者 韋昌惠 董日志
獲悉,近日,??谑腥嗣裾k公廳發布《關于加強學生托管機構規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趯⒅鸩浇?ldquo;屬地管理為主、行業管理配合、部門履職、聯動監管”的長效管理機制,形成各區、各部門之間對學生托管機構的監管合力,規范??趯W生托管機構的管理,為學生提供安全健康的托管環境。
明確學生托管機構范圍
根據《通知》,此次規范管理的學生托管機構范圍是指:由公民、法人、其他社會組織開辦的,受??趯W生法定監護人的委托,為學生在學校非教學時段提供接送、用餐、休息、安全托管服務的經營性機構。
學生托管機構不得從事培訓、補習類的經營活動。
學生托管機構需持照上崗
學生托管機構應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并提出了相關具體要求,如工作人員持有符合資質要求的健康體檢機構頒發的健康證明文件等。提供用餐服務的,需持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或按規定到所在鎮(街)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學生托管機構應當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書面托管服務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學生托管機構應當承擔的安全責任。同時,必須派員步行接送學生,不得使用電動自行車接送。需要穿過城市道路的,必須通行斑馬線或其他過街設施。
學生托管機構要開在四樓以下
針對開設學生托管機構的經營場所,通知強調,要依法取得產權,人均面積不低于4平方米且設置在四樓以下(計算方式:經營場所建筑面積/托管的學生總數及托管機構工作人員總數)。
同時,符合相關安全標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應當持有消防部門出具的設計審核、驗收或消防備案抽查合格文件,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及以下的應當參照原有建筑性質的消防技術標準配置相關消防實施、設備,并經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通知要求,學生托管機構的經營場所要遠離各類污染區和危險源。與學生所在學校之間不得相隔兩條以上(含兩條)城市主次干道。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數)的,應當設置在公共建筑或非住宅類居住建筑內。不得設置在廠房、地下(半地下)室、倉庫、違法建筑、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建筑等場所內。
經營者利用住宅經營學生托管機構的,應當持物業小區利害關系人同意的證明文書到所在鎮(街)備案,利用商業用房經營學生托管機構的,持租賃合同到所在鎮(街)備案。
以下5種行為將被嚴厲查處
學生托管機構存在下列行為的,??谑姓鞑块T應當按責任分工分別依法予以查處,直至吊銷相關證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
2.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注冊登記。
3.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
4.未經許可或未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提供用餐服務的。
5.從事違反其它法律法規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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