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防止誤食誤用有毒有害物質引起食物中毒的風險提示
夏秋氣溫較高、雨水較多、天氣炎熱、空氣潮濕,適宜細菌病毒真菌等生長繁殖,是食物中毒的高發期。為防止誤食誤用有毒有害物質,引起食物中毒,特進行如下風險提示:
一、野生蘑菇危害大。我國的蘑菇種類繁多,分布的地域廣,多數有毒或劇毒。有毒蘑菇與普通蘑菇很難鑒別,僅依靠民間流傳下來的所謂經驗并非科學可靠,對于野生蘑菇,目前尚未可以用來鑒別其是否有毒的簡易科學方法。對于不認識的蘑菇,要做到不采摘、不購買、不加工、不食用。食用蘑菇后如感不適,包括惡心、頭暈、嘔吐、幻視、幻聽等癥狀應立即前往醫院治療。
二、亞硝酸鹽易誤用。亞硝酸鹽外觀及滋味都與食鹽相似,誤食了亞硝酸鹽會導致亞硝酸鹽類食物中毒,長期使用甚至會導致食道癌和胃癌。食入0.3~0.5克的亞硝酸鹽即可引起中毒,3克導致死亡 ,由亞硝酸鹽引起食物中毒的機率較高。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已經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嚴防將亞硝酸鹽誤作食鹽使用加工食品。消費者個人不要購買、使用亞硝酸鹽,以免誤食引起中毒。
三、炮制藥酒要慎用。中藥酒是藥,不是酒,更不是保健品,批準文號是 " 國藥準字 ",可以在藥店、醫院或者有資質的網店購買。中草藥雖有養生治病療效,但也含有極強毒性,劑量過大、服用過久、炮制不當、配伍失誤、制劑不妥、誤食誤用,均可導致中毒,不要盲目自制、飲用藥酒。如確實有養生保健需要自泡藥酒的,應在中醫師、中藥師的指導下進行。不要喝無標簽標識、浸泡藥材成分不清等來歷不明的藥酒。如果在飲用自泡藥酒后出現惡心、眩暈、胸悶、肢體麻木、全身乏力等中毒癥狀,應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盡快就醫。
四、醇基燃料需上色。醇基燃料是以醇類(如甲醇、乙醇、丁醇等)物質為主體配置的燃料,以液體或者固體形式存在的。誤飲甲醇可引起中毒,嚴重者會失明,乃至喪命。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盡量采購使用乙醇作為菜品(如火鍋等)加熱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應加入顏色進行警示,并嚴格管理,防止作為白酒誤飲。消費者個人不要購買“無產品標識、無生產廠家、無生產地址、無生產日期”的散裝白酒,防止中毒。

[責任編輯:吳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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