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濰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一條措施
李增席 本刊記者 傅紹良
為貫徹落實《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魯政發〔2018〕26號),根據《山東省市場監管局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二條措施》,結合濰坊市實際,就發揮市場監管職能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具體措施: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強與行政審批服務部門銜接,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擴大“證照分離”涉企行政審批事項范圍;優化企業開辦流程,營業執照辦理、公章刻制、銀行開戶、涉稅辦理、社保登記5個環節3個工作日內完成;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提高網上登記申請辦理率,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在電子政務、電子商務、金融服務等領域的應用;積極推進企業注銷便利化,落實統一的優化注銷流程,實行企業注銷“一網通辦”。
2、簡化行政許可審批程序。對省局委托實施的17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審批事項,由發證前檢驗改為企業提交產品檢驗合格報告。除危險化學品外,實行承諾發證,發證后進行現場核查,推進和實施網上申報、不見面審批、證件快遞,實現企業“零跑腿”。將藥品零售經營許可的變更、換證和藥品零售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納入并聯審批,對創新、重大、緊急項目開通食品藥品審批綠色通道,實行預先指導服務、“一對一”精準幫扶,確保項目審批高效完成。
3、服務企業品牌高質量發展。開展“服務企業面對面”活動,指導重點企業構建品牌保護體系,提升民營企業品牌運用,推動出口型企業做好商標國際注冊,對2020年底前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商標國際注冊的,及時落實商標國際注冊補貼。組織舉辦濰坊市地理標志產業品牌發展論壇及專題講座,推動“區域品牌”+地理標志+企業商標等多層次品牌體系建設,打造濰坊農品區域品牌高質量發展集群。培育一批質量管理先進示范企業,形成國家、省、市三級政府質量獎企業培育梯隊,今年力爭獲得山東省省長質量獎1個以上,評選濰坊市市長質量獎,對獲獎單位獎勵50萬元。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實施政府“買單”服務,對重點培育市長質量獎的單位、個人進行培訓,提升民營企業發展質量。
4、指導企業制定行業領先標準。統籌標準化工作相關資金,開展標準創新獎評選,支持民營企業主導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鼓勵民營企業參加各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將標準化管理列為民營企業家培訓項目的重要內容,推動建立企業家標準化聯盟。繼續推行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支持民營企業將先進技術轉化為標準,制定實施行業領先的企業標準,提升產品質量水平和核心競爭力。
5、支持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專利權質押貸款給予貼息補助,按照貸款當年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40%給予貼息資助,每家企業每年貼息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企業專利權質押保險保費按40%的標準給予補貼,同一家企業年資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同一家企業享受資助期限不超過2年、總次數最多不超過3次。
6、推進實施小微企業“雙升”戰略。加強對小微企業“雙升”工作的組織、調度,協調市直相關部門落實目標任務,確保2020年全面完成總體目標,其中2019年完成85%以上,推動小微企業治理結構提升、產業結構優化。積極與行政審批部門搞好協調,引導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公司制企業,引導傳統優勢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提高民營企業組織管理水平。
7、推進信用監管,促進誠信經營。在市場監管領域加快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2019年底前完成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流程整合,推進全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隨機聯合檢查,努力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檢查結果全部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公開,推動民營企業提高誠信經營意識。
8、查處損害企業權益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開展公平競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以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行為為重點,依法打擊市場混淆、商業賄賂、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發揮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作用,統籌協調政策制定機關進行公平競爭審查,防止排除、限制民營企業發展的不公平市場競爭行為。積極配合上級查處行政壟斷案件和對商品、服務領域反壟斷執法。
9、嚴肅查處涉民營企業違法收費行為。根據上級安排組織開展涉企收費檢查;開展商業銀行收費檢查,重點檢查商業銀行在對民營企業放貸過程中浮利分費、以貸收費、強制服務、轉嫁成本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物流領域收費監管;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減輕民營企業負擔,降低在融資、物流等領域成本,切實優化營商環境。
10、維護良好市場秩序。深入開展保健市場、校園周邊食品、農村消費品市場等專項整治及2019網劍專項行動,加大對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等行業領域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完善食藥違法犯罪人員資格罰數據庫,落實“信息公開”和“黑名單公開”措施。開展檢驗檢測機構、認證機構及計量專項執法,重點查處違法計量行為、超范圍檢驗檢測和認證活動,出具虛假或失實的檢驗檢測結果、認證結論等違法行為。開展專利執法和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專項行動,加強商標品牌執法保護,以保護地方重點民營企業為重點,查處“傍名牌”等損害企業權益的違法行為。
11、深化個私黨建引領。組織非公黨建教育培訓示范班,加強非公企業黨組織書記和黨務工作骨干培訓。強化黨建示范引領,促進機關黨建、個私黨建與非公經濟融合發展,培育具有濰坊特色的非公黨建品牌建設。持續推進個私企業“兩推雙建”“兩講雙培”“兩聯雙融”和“互聯網+黨建”工作模式,探索深化個體私營企業行業黨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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