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在執法 規范電動自行車
市場監管在執法 規范電動自行車
一一鄭州市管城區市場監管局開展電動自行車市場突擊執法檢查行動
楊 鑫 本刊記者 柴占陽
提高監管能力和服務水平,維護市場經濟高效運行,為推動經濟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創造條件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無旁貸的義務和權利,更是踐行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的具體踐行。
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是這樣堅持做的。
本刊記者了解到,4 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正式實施,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3C認證的車輛將不能再銷售。于是,鄭州市管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隨即開展專項突擊執法行動,以保障新國標、新制度順利實施。
據介紹,此次突擊執法行動由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處帶隊進行。執法人員先后來到位于航海東路的宛航電動車市場、圣福電動車市場等電動自行車銷售點集中的地區,對電動自行車經營商戶開展現場執法檢查。
執法人員一是檢查電動自行車經營商戶經營的車輛是否符合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二是查看是否具有票據、是否建立索證索票臺賬;三是查看是否具有產品合格證和3C強制認證標志。
同時,執法人員現場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可通過檢查產品是否加施3C標志,查驗最高車速、整車重量、腳踏騎行功能等指標要求判斷車輛是否符合新國標。
截止本刊記者發稿日,此次行動共檢查電動自行車經營商戶190余戶。其中,宛航電動車市場經營商戶140余戶、圣福電動車市場經營商戶50余戶 ; 現場檢查電動自行車總量約6000多輛,非國標車全部都掛有非機動車牌照,暫扣非國標車4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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