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給予河南商丘一家保健品企業五萬元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總局給予河南商丘一家保健品企業五萬元行政處罰
本刊記者 王玉東
近日,河南商丘市福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易德安牌易德膠囊,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的食品抽檢中,因菌落總數和水分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給予50000元的行政處罰。
記者從河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中獲悉,2019年11月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9號),涉及河南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這一批次食品情況是: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的食品安全隨機抽檢中,抽檢到:淘寶網富康保健品專營店(經營者為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祥順吉百貨商行)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陜西省咸陽仙香醫藥保健品廠委托河南省商丘市福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易德安牌易德膠囊,菌落總數和水分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
接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抽檢通告后,河南省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商丘市市場監管局開展調查,核實情況,查其原因,嚴肅處罰。經調查,商丘市福源保健品有限公司共生產易德安牌易德膠囊1644盒(留樣20盒),銷售給鄭州合生堂藥業有限公司客戶1624盒,每盒0.9元,貨值1461.6元。在現場核查時未發現該不合格批次產品庫存。
商丘市福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關于“禁止生產經營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參照《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商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商丘市福源保健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1461.6元,罰款50000元。
河南省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告訴中國食品安全網,根據調查中獲得的信息,造成該批次不合格原因是車間溫度、濕度較高,衛生條件不夠完善。目前,該企業已按要求進行了及時整改,經第三方檢驗,商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通過對該企業的復查驗收。
據了解,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數較高,或者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包裝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