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七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商丘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七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本刊記者 袁志紅 陳付中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商丘市市場監管部門全面加強口罩等防疫用品和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價格監管,迅速查處一批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有力維護防疫用品及生活用品的市場價格秩序。
2月11日,商丘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各縣(區)局案件查辦情況,通報七起疫情期間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的典型案件。夏邑縣一購物廣場因高價銷售一次性口罩被罰75000元。
詳情如下:
案例1:2月3日,夏邑縣郭店工商所接到群眾投訴稱轄區內夏邑縣歧河鄉“佳樂購物廣場”高價銷售一次性使用口罩,檢查人員立即進行了檢查落實,經檢查,該店高價銷售一次性口罩,進價每包(20個)14元,銷售價格每包(20個)40元,涉嫌哄抬物價的價格違法行為。夏邑縣市場監管局已立案查處,對其進行75000元的處罰,已收繳財政。案例2:1月30日,檢查人員對夏邑縣陽光藥店進行檢查時,發現有5種藥品在銷售過程中未明碼標價,涉嫌價格違法行為。夏邑縣市場監管局已立案查處,給予5000元的處罰,已收繳財政。案例4:1月30日,檢查人員對夏邑宏佰超市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超市以每斤2.98元的價格銷售大白菜,未進行明碼標價,涉嫌價格違法行為。夏邑縣市場監管局已立案查處,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5000元的處罰,已收繳財政。案例4:1月30日,檢查人員在對睢陽區全家惠購物超市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超市在銷售“噴壺”未進行明碼標價,按照相關規定,當場給予900元的處罰。
案例5:2月1日,檢查人員對寧陵縣張弓鎮祥瑞和藥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藥品價格明碼標價不規范,檢查人員責成其整改規范,按照價格法的有關規定,給予1500元的處罰,已收繳財政。案例6:2月1日,檢查人員對寧陵縣華堡鄉家瑞購物店的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未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按照價格法的有關規定,當場給予1000元的處罰,已收繳財政。案例7:2月4日,檢查人員對大宅門藥房藥品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藥店在銷售藥品過程中明碼標價不規范,檢查人員當場責成其整改規范,按照價格法的規定,給予4000元的處罰,已收繳財政。
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間,商丘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主動加強對口罩、消殺產品、生活必需品等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行騙牟利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的監督,一經發現,及時留證、舉報,投訴舉報熱線電話: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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