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3·15價格政策和消費提醒
徐仕評 本刊記者:祝富
3月12日,徐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了今年3·15期間的價格政策和消費提醒:
一是要遵守各項價格法律法規規定,自覺依法誠信經營、穩定價格水平;
二是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是不得使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四是合理確定商品銷售價格,自覺承擔社會責任;
五是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六是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準確記錄與核定商品和服務的生產經營成本,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和糾錯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
同時,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疫情期間和3·15期間價格監督檢查力度,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依法嚴厲打擊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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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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