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家銷售化妝品不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被罰
海南一家銷售化妝品不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被罰
本刊記者 韋昌惠

海南??谑惺袌霰O管局開展化妝品整治,發現陳某銷售的化妝品不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對陳某進行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沒收所有違法所得,共計罰沒12233.5元。
2016年1月8日,原海南省食藥監局在對位于??谑忻捞m區博愛南橫路??诿捞m陳某化妝品店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在該商行鋪面及閣樓倉庫放有化妝品“白美奇保濕增白祛斑王”147盒、“斑博士美白無暇祛斑潔面乳”67盒等共112種化妝品,均無法提供標識生產廠家以及供貨商的資質證件和來貨清單,部分特殊用途化妝品未注明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部分化妝品無質量合格標記。執法人員現場對上述產品進行了查封扣押處理,并對“迪之美十天祛斑回春素”等22個產品進行了抽樣。經查,該化妝品店所銷售的“迪之美十天祛斑回春素”等16個產品不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所銷售的“美寶蓮精純礦物腮紅”等6種產品為假冒化妝品,所銷售的“斑博士美白無暇祛斑潔面乳”等9種特殊用途化妝品未注明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所銷售的“也是苦瓜精華面膜”等17種產品無質量合格標記。
2016年6月23日,原海南省食藥監局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條及《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等有關規定,對??诿捞m陳某化妝品店銷售不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化妝品的行為,沒收其違法所得983.6元,并處違法所得4倍罰款3934.4元,罰沒款合計4918元;對銷售假冒化妝品的行為,沒收其違法所得63元,并處貨值金額1.5倍罰款7252.5元,罰沒款合計7315.5元;對銷售未注明批準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的行為,處以警告;對銷售無質量合格標記化妝品的行為,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共計罰沒12233.5元。
海南省藥監局為保護消費者切身利益,幫助消費者規避化妝品消費風險,公布六條警示,引導消費者正確認識和購買化妝品。
一、選購化妝品時,盡量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且證照齊全的專營店,并向經營者索取發票或購物憑證,票據上應注明購買產品的基本信息。網店、微商、海外代購、導游引購等購買渠道,安全風險較大,建議謹慎選購。
二、選購國產化妝品時,注意檢查產品外包裝是否標明生產企業名稱、化妝品生產許可證號、企業地址、產品成分、使用方法等,包裝或說明書上有無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質量合格標記。如果是用于祛斑(含美白)、防曬、染發、燙發、育發、脫毛、美乳、健美、除臭類化妝品時,應檢查產品包裝上是否注明特殊用途化妝品的批準文號。
三、選購進口化妝品時,應查看產品外包裝是否有中文標簽,是否用中文標明進口商名稱、產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條件、使用期限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應等。同時,還應注意產品是否標注進口化妝品批準文號或備案號。
四、購買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進口化妝品的批準文號(備案號)可以登錄國家藥監局網站(www.nmpa.gov.cn)“查詢”欄目或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手機APP,來查詢產品的真實情況。
五、化妝品不應標注適應癥,不得宣稱具有某種療效,也不能使用醫療術語。凡在標簽、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上違法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的,謹防上當受騙。
六、消費者如使用化妝品后皮膚出現紅斑、丘疹、水腫、色素異常、瘙癢、刺痛等疑似因使用化妝品引起的不良反應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就醫院,并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或撥打12345熱線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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