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舉措”務實管 農村聚餐得安全
防控常態不松勁 市場監管看陜西 之渭南市篇
“三項舉措”務實管 農村聚餐得安全
一一陜西省華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三項舉措” 把好農村集體性聚餐食品安全關
郭 康 本刊記者柴占陽
確保農村集體性聚餐食品安全,陜西省渭南市域的華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華山監管所聯合華山鎮人民政府組織轄區各行政村負責人進行《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流動餐車經營管理辦法》的學習培訓,積極開展農村家宴食品安全監管,做好事前防范,強化事中監管,落實應急措施。

一是落實農村集體性聚餐監管工作責任。集體性聚餐食品安全實行轄區負責制,各村(居)委會協管員對轄區內群眾舉辦聚集性家宴的食品安全負責。定期進行巡查,收集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信息,建立監管臺帳,制定防范措施。并通過農村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方式宣傳食品安全知識,教育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承辦者守法誠信,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二是加強農村集體性聚餐申報和管理工作。建立聚餐申報管理制度,凡一次性聚餐人數50人及以上的,須向所在村(居)委會申報,由所在村(居)委會提前24小時向鎮食安辦和華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華山市場監管所報告。鎮食安辦和華山市場監管所加強對申報家宴的食品安全檢查指導,建立健全民間廚師持證上崗制度、家宴用食品及原料檢查制度和食品留樣制度、加工場所和用具清潔消毒制度。

三是嚴格落實農村集體性聚餐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聚餐舉辦者、承辦者違反規定,造成他人人身受到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義務和相應法律責任。各村(居)協管員未按規定履行備案、登記、報告等工作職責,造成食物中毒等后果的,由所在地鎮政府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并扣除工作津貼,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力爭做到鎮、所、村三級嚴格監管,從源頭上排除農村集體性聚餐食品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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