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消費要安全 市場監管依規范
疫情防控常態管 市場監管看河南 之鄭州市篇
食鹽消費要安全 市場監管依規范
一一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2020年食鹽安全監管工作座談會
楊 鑫 本刊記者柴占陽
2020年8月19日上午,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2020年食鹽安全監管工作座談會。
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松安出席會議并講話。鄭州市鹽業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和鄭州市區域有關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含取得食鹽定點批發許可證的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座談。
會上,鄭州市鹽業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向參會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宣貫國家、河南省有關部門近期頒布印發的鹽業法規等有關文件以及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 “鐵拳”行動有關精神,并就如何合法合規開展食鹽經營行為作出具體要求和提醒。
同時,鄭州區域有關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負責人代表作表態發言并簽訂食鹽安全責任書。
張松安還就做好下一階段的食鹽安全監管工作提出五點要求。
一要切實加強食鹽安全監管,筑牢食鹽安全底線。將食鹽安全納入“大食品安全”監管,強化市場綜合執法聯動監管;
二要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市場和重點環節的重點監管。全面把好食鹽流通、使用關,尤其要加強未加碘食鹽的監管,從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的高度,規范和加強鄭州市未加碘食鹽供應和管理;
三要加強食鹽經營主體監管,推動食鹽產品質量提升。加強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專項檢查和抽查力度,督促企業進行嚴格自查;
四要建立完善食鹽經營戶臺賬,摸清監管底數。要進一步摸清本轄區內食鹽批發、銷售單位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賬,確保食鹽批發單位全部備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五要規范食鹽經營行為,保證食鹽質量安全和供應安全。在鄭州區域開展食鹽批發經營業務的企業要堅持食鹽專營制度,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食鹽專營辦法》、《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積極配合鹽業監管部門開展相關工作,保證食鹽質量,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的用鹽需求,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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