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做長江禁漁的宣傳者和守護者
安徽滁州:做長江禁漁的宣傳者和守護者
丁聯恩 張先兵 徐以成
近日,滁州市市場監管局、滁州市消保委聯合發出《長江“十年禁漁”從我做起倡議書》,向全市發出了爭做長江“十年禁漁”工作宣傳員和監督員的倡議號召。
滁州市政府專門印發了《滁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滁州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的通告》,對長江流域滁州段的禁捕工作進行了明確。滁州市市場監管局積極貫徹上級關于長江禁捕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自身職責,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轟轟烈烈開展了長江禁捕退捕工作。
一是執法查處,加強懲治。滁州市市場監管局加強對長江禁捕退捕工作的組織領導,印發《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方案》,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分組分片對全市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多輪督查檢查。盯緊市場流通關,全市出動執法人員1.2萬人次,檢查水產品加工企業近百家次、水產品銷售企業及個體經營戶3000余戶、水產品交易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900多家、餐飲服務單位4000余家。
二是廣泛宣傳,營造氛圍。滁州市市場監管部門主動上門,對全市水產經營、餐飲單位經營者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要求各餐飲單位不得違法經營長江流域水產品,菜單中使用含有江鮮、野生水生動物等禁用詞的菜單,不得以野生魚(長江魚、梅魚等)為噱頭推介菜品,不得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違規廣告。印發各類告知書、倡議書、宣傳圖冊等宣傳資料2萬余份(冊),廣泛張貼于各類經營場所,發放給市場主體負責人,提高知曉率和宣傳效果。及時開展長江十年禁漁“兩承諾一倡議”活動,組織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開辦者簽訂《食用農產品市場(含商場超市)不賣長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魚鮮公開承諾書》,餐飲服務提供者簽訂《餐飲服務單位不做長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魚鮮菜品公開承諾書》,并張貼在店堂顯著位置接受監督。
三是暢通渠道,建立機制。市市場監管局、市消保委聯合發布消費提示,呼吁廣大生產經營者不要加工銷售“江鮮水產”,廣大消費者不要購買食用“江鮮”。建立了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投訴舉報渠道,12315熱線全天候暢通,及時受理、交辦涉及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交易違法線索,并優先處理、迅速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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