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陸縣2021年春節元宵節期間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平陸縣2021年春節元宵節期間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本刊記者 崔文生
2021年春節、元宵節日、消費需求集中釋放,為保障防疫物資、糧油肉禽蛋菜奶等農副產品價格穩定,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良好價格秩序。根據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規范價格行為,穩定價格水平。
二、嚴格明碼標價,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執行價格承諾等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使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
五、春節防疫期間,各商場、超市等經營戶不得舉行群眾性慶祝慶典、聚集性展銷、促銷活動。
六、全力保障農副產品價格穩定,受季節變動和疫情等因素影響,近期一些地區豬肉、蔬菜、玉米、蔥姜蒜等生活必需的農副產品價格出現波動,尤其是供應偏緊、價格上漲較快的商品,各商戶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
七、全力保障防疫物資價格穩定,春節期間人群聚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需求有所提升,各經銷商要始終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保障防疫物資價格穩定,維護好來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服務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大局。
平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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