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市場監管“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任務清單出臺
安徽市場監管“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任務清單出臺
王換 本刊記者 孫自功
日前,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制定出臺“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任務清單,按照嚴格落實分類推進改革要求,從改革內容、法律依據、許可條件、材料要求、程序環節、監管措施等方面,逐項細化制定了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對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全面落實提出具體要求。
此次“證照分離”改革任務清單共涉及市場監管領域1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不含知識產權和藥品監管事項),屬于市場監管總局審批的有5項,屬于省級及以下市場監管部門審批的有13項,直接取消審批1項、審批改為備案1項、實行告知承諾13項、優化審批服務4項。其中,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在安徽自貿試驗區內由審批改為備案,在全省其他地區(除安徽自貿試驗區外)實行告知承諾。自2021年3月1日起,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直接取消審批”和“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不得再實施審批管理,已受理的企業申請要依法終止審批程序,改為備案的要及時納入“多證合一”改革;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已受理的企業申請要允許企業自愿選擇審批方式;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已受理的企業申請要按調整后的辦事規則和材料規范進行審批。
安徽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改革任務清單最新要求,及時更新線上線下窗口辦事服務指南、提交材料規范等,從2021年4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省市場監管局統一梳理經營范圍標準表述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對應關系,建立市場監管部門與有關主管部門之間涉企經營許可信息雙向精準推送機制,并及時通過省江淮大數據中心和省事中事后監管平臺向相關許可審批、行業監管部門推送登記注冊信息。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宣傳培訓,主動指導企業通過市場監管總局經營范圍規范條目輔助查詢系統,查詢并選擇適宜的經營范圍表述用語進行登記注冊。市、縣(區、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在地方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建立協同配合和督查考核機制,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認領信息,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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