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3?15”價格提醒
(食品安全導刊徐州訊 通訊員 徐仕評 本刊記者 崔愛霞)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即將來臨,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徐州市市場監管局結合廣大消費者當前普遍關注的熱點價格問題,向社會發布八項價格政策提醒。
一、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
二、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守信的定價原則,合理承擔社會責任,自覺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三、電子商務平臺等經營者,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加強價格公示,誠信守信經營;不得發布虛假價格宣傳廣告、虛報特價攬客,不得先漲價再打折、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四、農貿市場、大型超市等糧油肉禽蛋等農副產品和群眾生活必需品經營者,要嚴格落實價格政策規定,嚴防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行為發生。
五、各醫藥銷售企業要切實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價格政策規定,嚴禁哄抬價格、捆綁銷售、囤積居奇、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發生。
六、旅游景點等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政府定價,嚴防不執行政府規定的價格水平和浮動幅度,不執行政府制定的免票政策,擅自增設收費項目,通過違規設置“園中園”門票、不同景區聯票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的行為發生。
七、鐵路、民航、公路、水路、網約車和出租車等交通運輸領域經營者,要做好明碼標價和價格提醒工作,嚴防違規上調票價、價外收費、誤導性標示等違法行為發生。
八、各商場、超市要認真規范自身的價格行為。做到明碼標價,嚴禁提高價格打折讓利、虛假優惠折價、虛構原價等價格欺詐行為。
徐州市市場監管局價格監管處處長陳廷榮強調,廣大消費者要警惕低價陷阱,多渠道比較、了解商品的價格情況,防止被“低價”優惠誤導,被虛假折扣迷惑。要了解促銷規則,謹防商家隱藏的霸王條款,對“定金”、“預付款”、“押金”等內容要仔細甄別。
陳廷榮處長同時表示,徐州市場監管部門將充分利用媒體、群眾、社會組織加強對市場價格的反饋功能,及時掌握市場價格動態,對群眾關注度高、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加大巡查頻次,對性質嚴重、社會影響大的典型案例,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增強價格監管的影響力。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發揮價格共治作用,共同打造健康誠信的市場,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撥打12315舉報熱線,市場監管部門將竭誠為廣大消費者服務,為維護市場價格穩定作出努力。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吳森林]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