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場監管局召開“五一”期間誠信經營提醒告誡會
文昌市場監管局召開“五一”期間誠信經營提醒告誡會
符蘭妹 余 妙 本刊記者 曾斌斌
為全面加強市場監管,督促相關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共建競爭有序、公平公正、誠信守法、安全放心的市場環境,根據《海南省市場監督局關于做好2021年“五一”期間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五一”前后假日旅游文化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4月30日上午,文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2021年五一期間餐飲行業誠信經營告誡會。市局公消室、市場室主要負責人和30余名餐飲企業代表參加會議。該局副局長王振鍇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解讀了《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年旅游消費市場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2021年“五一”前后假日旅游文化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方案》,重點要求海鮮餐飲經營者要對海鮮的品種、價格及季節性成色進行介紹并作出溫馨提示。并就節日期間各市場主體易發高發經營風險進行提醒告誡。

會議要求各參會企業:一、嚴格自律,依法經營。經營者要嚴格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經營。二、明碼標價,禁止欺詐。經營者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依法實行明碼標價,如實填寫商品標價簽或價目表(簿),并且嚴格實行一貨一簽,貨簽對位。不得存在低標高結等行為,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及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禁止虛假標價、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模糊贈售、隱瞞價格附加條件、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三、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經營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合理定價。不得趁節日之機,通過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惜售囤積等手段哄抬價格,不得串通漲價,以及利用壟斷貨源、強制代理、商定同盟等手段操縱價格。不得銷售野生動物、使用禁塑名錄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欺客宰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兩、虛假宣傳、商業賄賂等違法違規行為。四、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松懈。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把進貨關,履行好進貨查驗義務,做好索證索票工作,進一步規范市場經營行為。



會后,該局計量室深入基層,在海鮮排擋、水果攤點、商場超市、加油站等重點行業領域持續開展旅游市場計量秩序綜合整治系列行動,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計量器具未檢使用、超期未檢、經檢定不合格等情況,嚴厲打擊未檢使用、計量作弊的違法行為?;顒悠陂g,累計檢查計量器具使用單位52家(個),檢查計量器具160余臺,免費檢定50余臺。
責編:韋昌惠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