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創新推行“清單式”信用管理模式
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創新推行“清單式”信用管理模式
本刊記者 朱有剛
山東省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創新推行“清單式”信用管理模式,出臺“兩清單”,即《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信用行為清單》(以下簡稱《行為清單》)、《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信用措施清單》(以下簡稱《措施清單》),實現信用約束范圍、信用約束措施、信用約束機制的“三統一”,有效解決市場監管部門在信用管理方面分散化、部門化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場監管信用管理機制。
據悉,作為青島市市場監管系統的一項創新舉措,“兩清單”梳理了市場監管各部門相關行政管理事項。其中,《行為清單》明確了市場監管各部門在辦理各項行政管理事項方面實施信用約束的范圍,圍繞評選、表彰、認定、評審、獎補以及試點、示范點創建等方面,全面梳理了國家、省、市層面出臺的29項有關法規和文件,匯總了中國質量獎評選等27項行政管理事項;《措施清單》明確了市場監管各部門在辦理《行為清單》所列事項時實施信用約束的措施,將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作為重要參考,對失信主體依法進行限制或者禁止。
“兩清單”的實施以實現信用先行為出發點,一方面規范信用信息查詢渠道,要求工作人員在辦理行政管理事項時,通過登錄相關信用查詢系統,認真查詢市場主體的行政處罰情況、經營異常情況、嚴重違法失信情況以及其他不良信用記錄,充分發揮“互聯網+”、大數據對信用監管的支撐保障作用;另一方面規范工作要求,要求工作人員在辦理行政管理事項時“查信用、用信用”,將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作為重要參考,對失信主體依法進行限制或者禁止,努力形成“辦事先查信用”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動構建市場主體守法、市場監管便利的良性循環。
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兩清單”的推出以實現高效監管和常治長效為訴求,明確了市場監管部門實施信用約束范圍和措施,有效解決市場監管各部門在辦理行政管理事項時因各自為戰導致獎懲不一致的問題,推動打造市場監管信用約束機制統一化、信用約束范圍統一化、信用約束措施統一化的“三位一體”信用約束管理機制;同時,嚴格按照依法依規、清單管理的總體思路,根據國家、省、市發布新政策或部門職責的變化,采用動態管理方式,進行適時更新,推動構建市場監管領域誠信建設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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