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疫情防控期間價格提醒告誡書
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疫情防控期間價格提醒告誡書
本刊記者 韋昌稽
為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維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良好的價格秩序,根據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提醒告誡辦法規定》,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提出如下告誡:
一、保持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醫用商品、防護消毒商品,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菜籃子”相關產品、畜禽產品等食用農產品,米面油等食品價格穩定。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漲價信息。
二、嚴禁價格欺詐行為,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進行價格欺詐。
三、經營者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必須按照《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2000年第8號令)的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四、各經營者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改正的不正當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依法移交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立案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五、處罰措施:一是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二是經營者存在價格欺詐行為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責編:韋昌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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