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嚴監管用藥用械保安全
抗擊疫情加油干 市場監管不遲緩 之河南省駐馬店市開發區篇
疫情防控嚴監管用藥用械保安全
一一駐馬店市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加強疫情防控用藥用械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本刊記者 柴占陽 通訊員 康廣群
為保證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針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要求,該局從嚴從實從細抓好疫情防控用藥用械質量監管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藥械質量安全。 依據《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藥品疫苗、醫療器械質量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一、抓住監管重點。
對藥械重點品種經營、使用單位,按照年度監管計劃、監管工作重點確定的檢查頻次,扎實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加強對零售藥店暫停銷售退燒止咳藥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種點、新冠病毒治療藥物檢測藥劑、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等 ,實施全覆蓋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經營使用假劣藥品、過期失效、淘汰及未取得注冊證或備案憑證的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二、建立問題臺賬。
從即日起到9月30日集中三個月進行風險隱患排查,對存在問題的單位,要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
問題得到整改前,要實行“回頭看”,追蹤整改情況,整改不徹底的堅決不銷號。
三、壓實監管責任。
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放任藥械違法違規經營、使用現象的發生,不僅是漠視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權益,而且是不講政治紀律的失職行為。
積極落實監管責任,切實把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當做下半年監管工作的重心抓細、抓實、抓好,確保全轄區藥械市場不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截至目前,該分局共出動執法人員 260余人次,檢查藥店 80多家,醫療器械企業 35 家,疫苗接種點4 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1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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