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63-2021將于9月實施!涉及564種農藥共10092項最大殘留限量
此次的新標準,堪稱史上最嚴,覆蓋范圍最廣。標準數量首次突破1萬項,與2019版相比,新增農藥品種81個、殘留限量2985項。與“十三五”之前的2014版相比,農藥品種數量增幅為46%,殘留限量數量增幅為176%。
據悉,新標準對標“最嚴謹的標準”要求科學設定殘留限量,突出高風險農藥和重點農產品監管,更大范圍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定了甲胺磷等29種禁用農藥792項限量標準、氧樂果等20種限用農藥345項限量標準,為嚴格違法違規使用禁限農藥監管提供了充分的判定依據。
新標準規定了食品中564種農藥共10092項最大殘留限量。相比舊標準,新標準作了以下更改。
1、增加了81種農藥,2985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修訂了194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2、修訂了規范性附錄A,增加了小麥等20種食品名稱,修訂了15種食品名稱;
3、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藥名單(附錄B)用于界定不需要制定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范圍,附錄B無變化;
新標準規范性引用文件共涉及197個檢測方法,與舊標準相比,增加了7項檢測方法標準,修訂了2項檢測方法標準,刪除了2項檢測方法標準。新標準發布后,與新發布實施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 23200)同樣適用于相應參數的檢測。
新版標準主要有四大特點
一是涵蓋農藥品種和限量數量大幅增加。與2019版相比,新版標準中農藥品種增加81個,增幅為16.7%;農藥殘留限量增加2985項,增幅為42%;農藥品種和限量數量達到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相關標準的近2倍,全面覆蓋我國批準使用的農藥品種和主要植物源性農產品。
二是體現了“四個最嚴”的要求。設定了29種禁用農藥792項限量值、20種限用農藥345項限量值;針對社會關注度高的蔬菜、水果等鮮食農產品,制修訂了5766項殘留限量,占目前限量總數的57.1%;為加強進口農產品監管,制定了87種未在我國登記使用農藥的1742項殘留限量。
三是標準制定更加科學嚴謹并與國際接軌。新版標準是基于我國農藥登記殘留試驗、市場監測、居民膳食消費、農藥毒理學等數據制定,遵照CAC通行做法開展風險評估,廣泛征求了專家、社會公眾、相關部門和機構等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并接受了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評議。采用的風險評估原則、方法、數據等要求與CAC和發達國家接軌。
四是農藥殘留限量配套檢測方法標準加快完善。本次三部門還同步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種農藥及其代謝物殘留量的測定 液相色譜-質譜聯用法》等4項農藥殘留檢測方法標準,有效解決了部分農藥殘留標準“有限量、無方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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