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個!泰州市發布實施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規范標準
(食品安全導刊泰州訊)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工作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市場監管部門監管的重點。11月12日,江蘇省首個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規范市級地方標準《DB 3212/T 1086-2021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規范》在泰州發布實施。
泰州市市場監管局契合食品安全監管新形勢,組織醫藥高新區局、寺巷街道、市標準化院共同起草此項標準。標準的發布實施將促進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極大地推動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為人民提供更高水平的食品安全環境,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
標準明確了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協助管理員的設置、運作、職責、管理、經費保障、考核等內容。記者了解到,標準提出了推動完善“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全過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推進“互聯網+”食品安全監管等工作職責要求,并且包含了一系列細節規定,包括《食品生產經營(餐飲服務)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餐飲服務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食品安全協管員考核計分辦法》。
此外,標準還從組織機構、工作機制、工作保障等方面,規定了食安辦應配備的專(兼)職工作人員人數,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項工作制度,鼓勵各地創造性地開展食品安全協調工作,更好發揮食安辦的黨委政府參謀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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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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