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規范“6?18”網絡集中促銷活動提示
食品安全導刊南京訊(本刊記者 崔愛霞)“6·18”網絡集中促銷經營活動已經開始。為規范經營行為,維護“6·18”期間網絡交易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江蘇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規定,現作出如下工作提示: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網絡交易平臺要把好準入關,加大審核和抽查力度,確保經營者主體信息真實有效;積極落實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規范地方標準,大力開展“點亮”行動,引導平臺內經營者“亮照、亮證、亮規則”。
二、切實規范促銷行為。網絡交易平臺要事先公示網絡集中促銷的期限、方式、規則,明示對消費者不利的限制性條件等促銷信息。依法明碼標價,切實履行價格承諾,不得使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語言、文字、圖片、視頻、計量單位等標價,不得通過虛構原價、虛假降價或折價、先提價后打折等方式誘導他人交易。直播經營者不得在直播、短視頻中宣稱“全年最低價”“史上最低價”。
三、嚴格商品準入。網絡交易平臺要加強對商品資格、資質的準入審核,嚴禁銷售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的商品;不得銷售或者提供野生動植物、長江漁獲物、軍服及其仿制品等法律法規禁止交易、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務,不得銷售未經CCC認證或偽造冒用CCC標志和證書的燃氣具、電動自行車等危害消費者人身安全的商品。
四、嚴格信息管理。網絡交易平臺要加強商品信息的檢查監控,加大對涉老“食品”“保健品”、未成年人食品、進口冷鏈食品、防疫用品等商品信息的審核力度,嚴禁借黨的二十大進行商業營銷炒作,嚴禁違規發布“專供”“特供”商品等信息;自覺規范廣告行為,廣告應當做到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要求。
五、嚴禁不正當競爭行為。網絡交易平臺不得通過排除、限制競爭,或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等方式開展促銷;不得通過各種手段禁止或者限制平臺內經營者自主選擇多平臺經營、自主選擇快遞物流等交易輔助服務者。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利誘用戶作出指定好評、點贊、定向投票等行為,不得發布不實的直播帶貨“戰報”虛增流量,杜絕刷單炒信、口碑營銷等失信造假行為,以及虛構點擊量、關注度等流量數據造假行為。
六、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網絡交易平臺要依法落實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對平臺內經營者履行退貨義務情況加強檢查監控;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等規定,不得以“訂單異常”“商品缺貨”等為由進行“砍單”;要加強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明示消費者個人信息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圍;要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舉報機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
七、積極配合監管執法。網絡交易平臺要及時主動報告平臺內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積極配合監管部門監管執法,形成平臺自治與政府監管的良性互動,共同引導平臺內經營者提高守法經營意識,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平臺生態。
廣大消費者要理性消費,提高維權意識,保存好聊天記錄、訂單信息、支付信息、促銷信息截圖等憑證,發生消費糾紛時,及時聯系電商平臺、商家協商處理,或向相關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強化網絡交易監測,嚴肅查處“6·18”網絡集中促銷活動期間的違法違規行為,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歡迎廣大消費者通過12315投訴舉報渠道,及時開展消費維權,市場監管部門將及時回應消費維權訴求,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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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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