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6·18”網絡促銷 海南市場監管在行動
規范“6·18”網絡促銷 海南市場監管在行動
譚欣欣 本刊記者 曾斌斌
為規范“618”網絡集中促銷行為,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網絡違法經營行為,開展“電商平臺點亮”行動。一、 開展“電商平臺點亮”行動
開展專項行動,推動電子商務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依法落實“亮照、亮證、亮規則”義務,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其鏈接標識,如實公示與所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注冊備案、審查批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信息,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二、 督促平臺落實主體責任
出臺《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責任清單(試行)》,推行全省電商平臺監管“一張表”,明確平臺9大環節49項主體責任內容,壓實平臺主體責任,促進平臺自律,營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三、 規范平臺集中促銷活動
引導電商平臺合理設置促銷規則,公示促銷活動期限、方式和規則,禁止平臺通過排除、限制競爭及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等方式開展促銷。發布《規范商業廣告宣傳提醒告誡書》,加大對借黨的二十大等重要活動進行違法違規營銷行為的監管和處置力度,及時下架違法違規產品鏈接。
四、 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開展“6·18”網絡促銷專項監測,對發布違法廣告、銷售假冒侵權產品、虛假宣傳、虛假促銷、價格欺詐等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五、 及時處理網絡消費糾紛
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與轄區內經營的頭部電商平臺構建快處機制,及時受理、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切實維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 包容審慎助力企業紓困
出臺《關于促進個體私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五條措施》,對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推行市場監管領域市場主體初次輕微違法行為“首違不罰”,為平臺內經營者留足發展空間。
責編:韋昌惠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