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拳”出擊效果顯 市場監管民生安
服務發展加油干 市場監管不遲緩 之河南省三門峽市篇
“鐵拳”出擊效果顯 市場監管民生安
一一三門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民生領域案件查辦典型案例(第三批)
本刊記者 柴占陽 通訊員 王雅婷
2022年以來,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鐵拳”行動工作部署,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貫徹落實 “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要求,三門峽市市場監管系統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和市場監管風險壓力大的突出問題,精準重拳出擊,強力高效推進,依法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現將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三門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陜州大隊查處崔某某未經設立登記從事電氣元件購銷經營案
2022年7月26日,三門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陜州大隊執法人員在市場巡查中發現,陜州區原店鎮有一電器經營門店正在銷售不同型號的繼電器、斷路器和接觸器等產品,但當事人崔某某現場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經查,當事人未經設立登記,擅自利用租賃的房屋從事電氣元件購銷經營。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之規定,陜州大隊依法對當事人做出行政處罰。
隨著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日常工作和生產、生活中的電氣設備也越來越多,電氣火災也愈發的頻繁,造成重大事故的不在少數。無證銷售問題大、隱患多,下一步,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繼續加大消防產品領域的檢查,強化消防產品質量監管,嚴格把好消防產品質量關,守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二、三門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陜州大隊查處陜州區某食品經營店違反國家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案
2022年7月1日,三門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陜州大隊收到河南安必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陜州區某食品經營店售賣鹵鴨架中 “糖精鈉”(以糖精計)項目不符合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6月4日,自洛陽市某商貿有限公司購進20公斤生肉制品呱呱鴨鎖骨(鴨架) ,用于鹵制五香和甜辣兩種口味的鴨架,其中在鹵制甜辣鴨架過程中加入食品添加劑 “糖精鈉”。當事人共鹵制出7公斤甜辣口味熟食鴨架,截止2022年6月18日已全部銷售完。當事人上述的行為違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之規定,依據《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陜州大隊依法對當事人做出行政處罰。
糖精鈉屬于非營養型人工合成甜味劑,其稀溶液的甜度是蔗糖的300~500倍,后味微苦,在食品中的應用相當廣泛。我國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中規定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限量,但部分企業對使用范圍及使用限量理解不夠透徹透,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大典型案件曝光,以敢于擔當盡責、嚴格監管執法的實際行動,向全社會釋放市場監管部門有案必查、查案必嚴的強烈信號。
三、三門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示范區大隊查處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黃曲霉素超標的混合芝麻醬案
2021年9月2日,三門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示范區大隊收到檢驗報告顯示轄區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混合芝麻醬黃曲霉素B1項目不符合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9月6日,企業提出復檢申請。經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檢驗結論仍為不合格。當事人生產經營黃曲霉素超標的混合芝麻醬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示范區大隊依法對當事人做出行政處罰。
“四個最嚴”的核心是最字當頭,不僅給食品生產經營者們劃出了紅線,也為監管部門戴上了緊箍咒。用制度規范食品產業的各個生產環節,用制度約束食品生產與經營者的市場利益行為,真正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四、三門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專業市場大隊查處河南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水、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案
2022年3月1日,三門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專業市場大隊收到12315轉來商戶舉報,投訴反映河南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存在不合理加價收取電費、水費的行為。2022年4月18日該大隊立案調查,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當事人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的收費進行了審計,專項審計報告確認扣除損耗后多收電費價款金額為150837.60元;多收取用戶水費價款金額為34770.19元。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專業市場大隊依法對當事人做出行政處罰。
供水供電等公用事業是市場經濟運行的重要保障,關系營商環境的優劣和市場主體的發展,供水供電環節收費問題點多面廣、情況復雜,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規范轉供電主體收費行為,督促其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推動政策落實到實處,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實體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五、三門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三大隊查處三門峽某銀行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案
2022年2月18日,三門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三大隊執法人員對三門峽某銀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行在二樓設有食堂,該食堂現場未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經調查詢問,該食堂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該行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都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其中包括單位食堂。這是對消費者的負責,也是自身安全生產經營的保證。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對此類違法行為從嚴處罰,有效保證消費者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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