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 | 您購買的商品或服務明碼標價了嗎?
食品安全導刊南通訊(通訊員 王舟行)近日,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管局余東分局接到關于校園周邊一小店銷售未明碼標價的食品的投訴舉報,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該店進行現場檢查?,F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小蝦小蟹”、“衛龍大面筋”等幾種預包裝食品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余東分局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其立即整改,同時對未明碼標價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一些經營者對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明碼標價的意識不強,法律意識較差,無法規范使用商品標簽,導致消費者無法從標簽中獲取準確的商品價格信息,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商品交易的正常秩序。對此,南通市海門區市監局余東分局以案說法:
什么是明碼標價?
根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6號),是指經營者在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依法公開標示價格等信息的行為。
怎樣進行明碼標價?
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內容真實明確、標示清晰醒目;明確所標示的價格對應的商品與服務(即商品與價格標簽一一對應);價格變動時,標價應當及時調整;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溫馨提示:
1、經營者應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全面履行明碼標價義務,守好誠信經營立身之本。
2、消費者如在消費過程中遇到商家未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可向屬地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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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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