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責任”未落實 洛陽首張罰單出
新聞媒體走基層 市場監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洛陽市篇
“主體責任”未落實 洛陽首張罰單出
一一洛陽市洛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一學校“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開出全市首張行政處罰決定書
本刊記者 柴占陽 通訊員 陳 翔
推動食品安全責任落地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各類食品企業的主體責任提出了明確要求。
日前,河南省洛陽市洛寧縣一學校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未按要求落實 “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存在記錄不完備、內容不詳實等行為,洛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立即整改。這是《規定》實施以來洛陽市開出的首張行政處罰決定書。
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兑幎ā纷?022年11月1日實施以來,洛陽市市場監管系統積極開展宣傳培訓,加強檢查指導,將企業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機制納入日常監督檢查重要內容,推動企業“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與日常管理體系深度融合,提高企業履責能力和風控效能,以全面構建企業主要負責人負總責,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分級負責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下一步,洛陽市市場監管系統將持續加強食品安全督導檢查,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落細,及時防范和化解風險隱患,守穩筑牢食品安全防線,進一步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環境,有效地守護人民群眾“舌頭上的安全”!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