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市市場監管局開展禁用“生鮮燈”提醒告知專項行動
食品安全導刊揚州訊(通訊員 潘秋奇)12月1日《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辦法》將正式實施,為切實規范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使用行為,連日來,儀征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了禁用“生鮮燈”提醒告知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全面排查了全市范圍內的大型商超、農產品市場及其他生鮮經營場所“生鮮燈”使用情況。執法人員采用查看光源照度、亮度,對比自然光下產品色差等方法,辨別燈具是否合規,對不符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商戶,現場提出整改要求。截至目前,儀征市場監管局共計排查農貿市場25個,蔬菜、豬肉生鮮攤位172家,排查超市、生鮮店以及鹵菜店85家,發放《關于禁止使用“生鮮燈”的提醒告知書》282份。
接下來,儀征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大宣傳排查力度,嚴肅、規范處置使用不符合規定照明設施的農產品經營者,營造良好交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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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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