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換清理300余盞!揚州市江都區市場監管局嚴查違規使用“生鮮燈”
12月1日以來,揚州市江都區市場監管局對全區范圍內的農貿市場、生鮮超市(柜臺)、生鮮店等場所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查處使用不合規“生鮮燈”來改善生鮮食品的色澤和外觀等行為,指導經營戶按要求整改。截至目前,已檢查經營戶300余家次,其中50家經營戶被要求責令整改,6家經營戶被行政警告,累計清理“生鮮燈”300余盞。
12月1日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12月1日前,江都區市場監管局通過現場宣貫、微信群通知、發放告知書等方式,對289名市場開辦者、經營者進行宣傳培訓, 要求自行下架“生鮮燈”。
此次生鮮燈排查治理行動得到廣大市民和商家的高度關注和支持。接下來,江都區市場監管局將加大對違規使用“生鮮燈”行為的治理,切實保障公眾權益和市場秩序的穩定,呼吁廣大市民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共同維護市場公平交易和食品安全。
(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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