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價格要穩住 提醒告誡函發出
新聞媒體走基層 市場監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鶴壁市篇
市場價格要穩住 提醒告誡函發出
一一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秩序的提醒告誡函
市場價格要穩住 提醒告誡函發出
一一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秩序的提醒告誡函
(柴占陽 袁春芳)近日,鶴壁市將遭受寒潮雨雪持續低溫天氣。為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秩序,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經營者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自覺加強價格行為自律,增強社會責任感,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防災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不得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各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相互串通,哄抬價格。
三、各經營者銷售商品應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誘導消費者。
四、廣大市民應結合家庭實際需要購買生活必需品,理性消費,不要盲目跟風、搶購囤積,以免造成浪費和供需緊張。
五、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大對寒潮雨雪持續低溫期物資和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力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100萬元~50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納入企業信用“黑名單”。
六、廣大消費者要積極參與價格社會監督,發現經營者存在上述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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