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使用“生鮮燈” 生鮮肉品還真顏
新聞媒體走基層 市場監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禹州市篇
不得使用“生鮮燈” 生鮮肉品還真顏
一一禹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生鮮燈”專項整治行動
(柴占陽 趙猛 )“我們店立即改正,今后再也不用‘生鮮燈’ 了,讓顧客能夠看清生鮮肉的真實色澤,虛心接受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某生鮮肉經營店負責人如實說道。
近日,禹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開展 “生鮮燈”專項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發現某生鮮肉經營店正在使用“生鮮燈”銷售生鮮肉品,執法人員現場依據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責令該店立即停止使用,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專項整治行動,執法人員以商超、便民點、農貿市場、生鮮肉及蔬菜經營門店等為重點檢查對象,檢查其在銷售食用農產品時,是否存在通過照明等設施明顯改變食用農產品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從而造成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行為。截至目前,已發現2家經營店存在使用“生鮮燈”的行為,均已責令其停止使用,并給予了警告的行政處罰。
禹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此提醒生鮮食用農產品經營者,作為商家,要堅守“誠信為本”經營理念,主動更換照明設施,杜絕依靠燈光“美顏”商品,還商品以 “真顏”,從而讓消費者放心、讓生鮮市場食品誠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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