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臺放心消費單位創建評價制度
近日,海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了《海南省放心消費單位創建評價制度》(以下簡稱《評價制度》),旨在規范放心消費創建評價工作,穩步推進“放心消費在海南”創建活動,持續提升我省消費環境安全度、經營者誠信度、消費者滿意度,促進消費市場健康發展。
《評價制度》明確了放心消費單位評價對象、評價原則、評價方法、評價內容、動態監管、品牌宣傳等方面的具體內容,規定在海南依法取得經營資質,經營滿一年以上,有固定經營場所,一年內沒有受到行政處罰、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企業均可通過“海南放心消費創建評價平臺”或登陸海南省市場監管局官網,在線作出“放心消費·誠信經營”承諾,成為“放心消費承諾單位”。承諾觀察期滿6個月后,省市場監管局通過大數據信息、線下監管情況等數據信息,對企業履行承諾、誠信守法經營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對于嚴格履行承諾、信用狀況良好、服務質量優質的經營主體,將根據經營主體承諾條款,授予三至五星級“放心消費單位”稱號,并將相關信息推送至經營主體營業執照信用碼,成為企業的“信用名片”。放心消費承諾單位、星級放心消費單位可使用“放心消費在海南”Logo標識開展企業宣傳,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增強市場競爭力。
下一步,海南省市場監管局將持續推進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加大對“放心消費單位”的宣傳力度,對信用狀況好、服務質量優的“放心消費單位”,將降低隨機抽查頻次,做到“無事不擾、有事必應”,引導企業用誠信打造企業品牌,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放心的消費環境。同時,市場監管部門號召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對經營主體的誠信監督,推動構建放心消費社會共治的良好社會局面。(韋昌惠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李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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