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地區食品安 生產經營要規范
- 新聞媒體走基層 市場監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三門峽市篇
- 農村地區食品安 生產經營要規范
- 一一三門峽市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農村地區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柴占陽 王嶸嶸)近日,河南省三門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轄區的農村地區食品生產經營者發出提醒告誡書,其主要內容如下:
全市農村地區食品生產經營者:
為深化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營造良好消費環境,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規范農村地區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落實好主體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辦理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登記、備案),并在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不得超范圍經營。食品生產經營者要認真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加強自身管理,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認真學習食品安全知識,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
二、履行好查驗義務。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和原料,不得購進腐敗變質、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和原料,同時要索取供貨商證照資質,留存進貨票據。嚴禁知假造假,嚴禁未經許可(備案)生產加工食品,嚴禁生產“仿名牌”“傍名牌”侵權食品、摻假摻雜食品。
三、規范好銷售行為。嚴禁銷售“三無”“山寨”食品、過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虛假宣傳和違法宣稱功能食品。食品廣告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不得標注或者暗示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依托電商平臺、直播平臺等從事線上經營的,應當在主頁面公示相關證照資質,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真實、準確發布商品或服務信息。
四、保持好環境衛生。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應保持衛生整潔,墻壁、天花板、門窗、排水溝、操作臺、食品生產經營設施設備等應清潔衛生,不得存在破損或脫落、地面有積水和積垢等可能影響食品加工經營安全的情形。設施設備要定期進行維護,餐飲器具要及時進行清洗消毒,“三防”設施要有效使用。
三門峽市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地區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監管力度,督促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希望廣大農村地區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經營、守法經營,自覺遵守以上要求,共同維護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費環境。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農村地區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知假造假、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三門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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