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食藥監局提醒消費者:不購買被雨水浸泡過的食品
近日,成都市遭遇強降雨天氣過程,一定程度影響上影響到消費者食品安全,以及正常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天府早報記者7月10日獲悉,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針對消費者、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等,在近期做出以下風險提示。
消費者:不購買被雨水浸泡過的食品
作為普通消費者,要保持衛生清潔,下雨天應及時清除室內外淤泥、垃圾、積水,防止蚊蠅孳生。
食材方面,生熟食品分開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裝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凈,并定期用蒸煮法消毒。加工處理肉、蛋、奶、魚等食品時,要燒熟煮透;盡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葷類食品;不生食動物性食物。
選擇安全食材。不直接飲用未經任何處理的地表水,必要時購買瓶(桶)裝飲用水;不隨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不購買被洪水、雨水浸泡過的食品,采購食品時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裝標識等。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受積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場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做好汛期預防自救。盡可能保證洪水、積水不進入食品生產經營場所。
嚴格食品生產加工和餐飲制作。受污染的設備、設施及器具必須經嚴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受洪水、積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場;發現變質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時銷毀;禁止受潮、霉變的食品原料及包裝材料再次投入生產使用。
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救援食品要符合災區特點和需要
災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應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對集體供餐的食堂實施嚴格監管,避免因衛生條件差、餐具清洗消毒不當等因素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飲用水的監督管理工作,防止使用污染水源加工制作食品。對洪澇導致霉變的糧食和食品,應依法及時處理,避免再次流入市場。
救援食品要符合災區特點和需要,應選擇適宜的救援食品。主要有:清潔的包裝飲用水、可常溫保存的定型包裝直接入口食品(如乳類、肉類、果蔬類罐裝食品)、含水量較低或干燥的食品(如餅干等)、清潔的蔬菜水果(包括某些有助于預防腸道傳染病的生大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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