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市場監督管理局8月抽檢16類食品134批次樣品產品情況公布
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近期,我局組織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等16類食品13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合格樣品129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檢驗項目見附件1。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我局現對2018年兵團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和合格產品信息 (2018年第8期)進行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
餐飲食品17批次,不合格產品2批次;食用農產品23批次,不合格產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不合格產品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8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產品2批次,糕點3批次,罐頭1批次,酒類7批次,糧食加工品30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凍食品4批次,調味品7批次,飲料1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產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阿拉爾市喬記鹵肉店自制的熟肉制品(自制)鹵豬肉,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檢出值為9.1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阿拉爾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圖木舒克市唐城大酒店自制的豬耳朵,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檢出值為17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阿拉爾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第七師一二五團好食多多小吃店銷售的香菇,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82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農業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石河子)。
(四)霍爾果斯六十二團鑫振華超市第一分店銷售的香菇,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22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農業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石河子)。
(五)圖木舒克市惠優美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新百全調味品廠生產的純紅薯粉,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20000CFU/g、21000CFU/g、20000CFU/g、20000CFU/g、11000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CFU/g。檢驗機構為阿拉爾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兵團局已督促生產經營環節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核查處置,并將核查處置信息向社會公布。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無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外出就餐時最好選擇證照齊全并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為笑臉的餐飲單位進行就餐。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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