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藥監局:11類食品共551批次樣品抽檢不合格樣品5批次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18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告 (第51期)
核心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和相應的抽檢細則,北京市食藥監局組織抽檢了食醋、醬油、餐飲食品、飲料、其他類別(即食鮮切果蔬和冷鏈即食食品)、釀造醬類、食鹽、羊肉及副產品、牛肉及副產品、蛋及蛋制品、蔬菜11類食品共551批次樣品,其中合格樣品546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和相應的抽檢細則,北京市食藥監局組織抽檢了食醋、醬油、餐飲食品、飲料、其他類別(即食鮮切果蔬和冷鏈即食食品)、釀造醬類、食鹽、羊肉及副產品、牛肉及副產品、蛋及蛋制品、蔬菜11類食品共551批次樣品,其中合格樣品546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抽檢信息詳見附件)。
一、總體情況:
食醋53批次,全部合格;醬油50批次,全部合格;餐飲食品50批次,全部合格;飲料38批次,全部合格;其他類別(即食鮮切果蔬和冷鏈即食食品)34批次,全部合格;釀造醬類26批次,全部合格;食鹽20批次,全部合格;羊肉及副產品132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3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牛肉及副產品86批次,其中合格樣品8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蛋及蛋制品24批次,其中合格樣品23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蔬菜38批次,其中合格樣品36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
標稱河北金宏清真肉類有限公司供貨,北京市順義葉記牛肉店經營的羊肉,不合格項目為水分,經檢測實測值為79.8 %,標準值規定為≤78 %。檢驗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標稱大廠回族自治縣宏晟肉類有限公司供貨,北京玉祥金源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牛肉,不合格項目為水分,經檢測實測值為79.7 %,標準值規定為≤77 %。檢驗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北京冀京超市經營的鮮雞蛋,不合格項目為氟苯尼考,經檢測實測值為15.0 μg/kg,標準值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日光山谷超市經營的韭菜,不合格項目為腐霉利,經檢測實測值為0.72 mg/kg,標準值規定最大殘留限量為0.2 m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裕禧隆達超市經營的黃豆芽,不合格項目為4-氯苯氧乙酸鈉,經檢測實測值為0.028 mg/kg,標準值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經營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涉及外埠的,我局已將不合格食品情況通報了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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