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全面落實幼兒園食品安全責任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在園幼兒食品安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教委9月3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四個方面提出要求,切實保障幼兒園食品安全。
《通知》首先要求各區縣教育行政、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幼兒園食品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
第二是全面落實幼兒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幼兒園園長是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要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食品安全領導小組,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原料控制要求、過程控制要求、晨檢制度、留樣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食堂財務管理制度、家長膳食委員會制度。
“每半年至少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一次,熟練掌握相應食品加工崗位食品安全要求,確保采購、貯存、加工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市教委相關負責人稱,對相關負責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管理責任,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幼兒園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幼兒園公示并嚴格執行“六不準”“九必須”要求、全面推進“明廚亮灶”工程建設、定期組織家長膳食委員會監督溝通食堂食品安全問題,確保各項食品安全要求落實到位。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全面掌握本地區新增幼兒園情況。
“各區縣要將幼兒園食堂的監督責任落實到人,按每兩個月不少于一次的頻率開展日常監督檢查。”該負責人稱,對發現的一般安全風險隱患,要限期督促整改;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四,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區縣教育、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全面加強與綜治、公安、市政、規劃等部門協作配合,建立健全幼兒園食品安全保障機制,完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及時發現和共同解決“辦好學前教育”中的食品安全問題,切實保障幼兒園食品安全。(記者 匡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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