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水安全成為生態紅線
水污染造成的悲劇,有著很多前車之鑒。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市凱霍加河曾因嚴重污染而多次著火;日本熊本和新潟水俁病導致上千人死亡。在某種程度上,這是現代化過程中的通病。不過,既然我們“在30多年中走過西方上百年的路”,也就必然要做好準備應對“西方上百年中遇到的問題”。
另一方面,長期以來形成的工業布局,也讓水污染危害影響變大。在環保意識較弱的年代,一些容易造成水體污染的重化工企業,往往因為用水和排水方便,而被安排在城市上風上水的位置。隨著城市發展,一些企業甚至已經“身居鬧市”。在這樣的情況下,一旦發生污染,很容易就擴大化。4月11日剛剛發生的蘭州自來水苯超標事件,就緣于蘭州石化歷史事故的泄露物。搬遷企業成本高昂,殊非易事,考驗著治理者的勇氣和決心。
武漢發生水污染的同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這部“新環保法”中,加大了對污染企業的懲罰力度,將“上不封頂”?;厮莅l達國家水污染治理過程,制定相關防治法律后,一方面政府部門嚴格執法、違法必究,另一方面政府部門與公眾通過信息公開、公眾參與以及環境公益訴訟等方式形成良好的互動,改變了水污染的面貌。希望“新環保法”,也能成為良性循環的開始。
在當前的水污染現狀下,要保證公眾的用水安全,不僅需要依靠政府方面的監管,企業更要承擔起社會責任,不能一味地追求經濟利益而忽略環境利益。自來水企業更是如此,如果一味追求“低成本”,不更新老化的設備和陳舊的技術,甚至使用劣質凈水劑和消毒劑,難免會影響自來水的安全與衛生。畢竟,水務帶有公共產品的性質,應該有著更多公益性。
有人說,人體內水分占到了約七成,你污染了水,最終是污染自己。保證用水安全,應該成為一條生態紅線,真正呵護好我們的生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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