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成銷售有毒食品的最佳平臺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多發
近年來,浙江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2011年,浙江全省法院受理食品安全案件僅14件;2012年猛增至127件;2013年又上升至357件;今年1月至7月受理案件211件,同比去年上升73%。
浙江省高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周德金說,案件數量持續上升的原因,一方面是當前浙江省食品安全問題仍處于高發易發期,另一方面是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不斷加大。經過嚴厲打擊,群眾深惡痛絕的地溝油、病死豬等食品安全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持續暴漲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呈現穩定向好局面。
記者發現,在浙江省法院審結的食品安全案件中,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占到了八成以上。
2013年4月3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常增路,楊多文開設了一家黃牛牛肉湯店。為提升湯料鮮味、增加銷量,楊多文在制作牛肉湯過程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罌粟殼等物。
當年4月10日,湖州市公安局南潯分局和南潯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在聯合執法檢查活動時發現楊多文的不法行為,當場扣押牛肉湯約15公斤、調味料1.06公斤、罌粟疑似物8個。
經浙江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測,被扣押的牛肉湯、調味料中均含有嗎啡、罌粟堿、那可定、蒂巴因成分,疑似罌粟物系帶種子和枝梗的罌粟殼。南潯區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認定,上述成分及物品均對人體健康有毒有害。
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最終判決楊多文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浙江省臺州市也出現過類似案例。王魁順、李桂花夫婦在臺州市椒江區海門街道沙田小區家中生產皮蛋時,為了追求賣相加入工業用硫酸銅。王魁順夫婦用這種方式共計生產皮蛋5萬余只,價值4.3萬余元,并將部分皮蛋銷售給他人。2012年7月4日,該加工點被查獲,執法人員查扣皮蛋2500公斤、工業用硫酸銅21.5公斤。
多數安全危害來自家庭作坊
近年來,浙江省法院審理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并不多見,主要有新昌“毒膠囊”系列案,蕭山、玉環、椒江、衢州等地的特大病死豬肉案件等。
周德金坦言,多數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是家庭作坊式的個體戶或小私營業主犯罪案件,他們作業方式較低端、作業結構較松散、作業規模較小,呈現“低、散、小”的特征。
據介紹,家庭作坊式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員多為夫妻、父子等家庭成員,有的會雇傭少量工人。這些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法制觀念淡薄,對自己行為的危害性認識不足。這些被告人的作案方式主要包括工業松香褪毛、雙氧水漂白食品等違法添加或超范圍、超限量濫用添加劑等。
2012年1月至7月,王以釵、陳巧云在臨海市白水洋鎮坦頭路村25號搭建鍋灶生產豆腐皮。為使豆腐皮顏色白、賣相好,王以釵、陳巧云在明知“吊白塊”對人體有毒有害的情況下,仍在生產豆腐皮過程中添加使用“吊白塊”,并將含有“吊白塊”的豆腐皮銷售給他人。期間,王以釵、陳巧云共計生產含有“吊白塊”的豆腐皮180多斤,銷售金額約2000元。
經浙江省質量檢測科學研究院檢測,王以釵、陳巧云生產、銷售的豆腐皮中吊白塊(甲醛次硫酸氫鈉)含量為每公斤151毫克,二氧化硫殘留量為每公斤6毫克。2012年8月1日,王以釵、陳巧云到白水洋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小作坊業主吳昌興也因危害食品安全獲刑。吳昌興在蒼南縣靈溪鎮下東洋村一加工點加工海茄子用于銷售。在加工過程中,吳昌興用濃度為35%的過氧化氫(即雙氧水)配制過氧化氫浸泡液,用于浸泡曬干的海茄子,以達到去皮美化作用。2013年6月10日,該加工點被蒼南縣公安局查獲,民警當場扣押已浸泡過的成品海茄子2000斤、半成品海茄子500斤。
跨區域犯罪案件呈上升趨勢
據了解,食品安全犯罪還有一個明顯特點,就是共同犯罪的比例較高。不法分子分工負責,在生產、運輸、貯存、銷售等各個環節互相配合又相對獨立,他們利用跨省跨地區執法監管的漏洞,化整為零,在全省乃至全國范圍內制造、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有的甚至形成產、供、銷一條龍。
2013年,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柳立國、卜慶鋒等多名被告人特大制售地溝油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浙江省法院管轄。此案涉案地溝油制售于山東、河南等地,并不在浙江境內。此案案發,緣于浙江警方偵查發現外省人員在浙江收集餐廚廢棄油脂,繼而進一步深挖線索偵破。
此案被告人柳立國原在山東省平陰縣經營油脂加工廠。自2007年12月起,柳立國從四川、江蘇、浙江等地收購餐廚廢棄油(地溝油)加工提煉成劣質油脂,對外銷售。
2009年3月與2010年6月,柳立國又先后注冊成立博匯公司、格林公司以擴大產能,將利用地溝油生產的劣質油脂作為食用油,銷售給經營食用油生意的山東聊城昌泉糧油實業公司、河南鄭州宏大糧油商行等。
在明知從柳立國處購買的劣質油脂系地溝油加工而成的情況下,山東聊城昌泉糧油公司和河南鄭州宏大糧油商行仍直接或經勾兌后作為食用油銷售給個體糧油店、飲食店、食品加工廠以及學校食堂。
截至2011年7月案發,共計價值為9065萬余元的劣質油通過柳立國的銷售網進入市場。最終,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柳立國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柳立國等人制售地溝油案中,地溝油原料來自四川等多個省份,生產加工在山東完成,銷售地點則在河南、陜西、河北等地。
據了解,不法分子很少留下證據,這給執法機關追查犯罪源頭設置了重重障礙。另外,部分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還會受到地方保護勢力的干擾,打擊難度較大。
從嚴懲處突出監管責任
據介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案手段趨向新穎,犯罪行為日益隱蔽。一些不法分子為逃避監管和偵查,借助科技手段研制出檢測“合格”的食品;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工業原材料、有毒有害添加物對食品進行保鮮、調味、著色,偽裝成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這些手段導致監管部門難以及時發現不法行為。
同時,由于電子商務交易成本低效率高、互聯網監管相對薄弱等原因,網絡廣告、網站宣傳、網店兜售逐漸成為危害食品安全不法分子的重要銷售平臺,同時,快遞運輸成為重要的流通手段。
“審理好大要案對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和示范效果。”周德金說,柳立國等被告人特大地溝油案,系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督辦案件,案情疑難復雜,涉案金額上億元,涉案范圍數個省市,備受全國上下關注,為全國地溝油第一案。浙江兩級法院精心安排,認真辦理,最終對柳立國處以無期徒刑的嚴厲刑罰,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據了解,在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后,浙江法院認真把握刑事政策和立法精神,體現從嚴打擊的總體要求,嚴格控制緩免刑適用。從去年1月至今年7月,浙江法院共審結541件案件,除對少數幾名被告人適用免于刑事處罰外,對其余被告人均依法并處了較重的罰金刑。
在依法從嚴懲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同時,浙江法院還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者的責任追究。在新昌特大“問題膠囊”系列案中,法院以玩忽職守罪依法追究了時任新昌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分管副局長、業務科室負責人、具體經辦人的刑事責任。
記者了解到,今天上半年,浙江省開展了食品安全百日嚴打行動,采取行政處罰和刑事打擊雙管齊下的方式深挖食品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其間,浙江全省行政立案1.16萬起,涉案金額5080.68萬元;行政執法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2起;公安部門立案152起,涉案金額1089.17萬元,破案112起,打掉“黑窩點”“黑作坊”等81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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