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芽就是豆芽,監管不能“尷尬”
豆芽品種豐富,營養全面,是常見的蔬菜。
豆芽本是餐桌上最常見的品種,可是豆芽到底是食品還是農產品的問題,卻“尷尬”了不少監管部門。
近日,就有業內人士表示,由于豆芽的培育制發過程比較特殊,不知道究竟是歸管“種植”的農委部門管,還是歸管食品生產的部門監管,而豆芽制發中使用的6-芐基腺膘呤和4氯苯氧乙酸鈉也成身份模糊的“灰色產品”。由此,各地行政、司法機關對涉及豆芽的食品安全立案的標準不盡一致,自由裁量權有點大。
豆芽到底歸哪個部門管,到底用什么法律法規管,目前恐怕確有混沌之處。
豆芽看似農產品,但其制發過程確實不同于一般農作物的種植,更類似工業產品制作,在一些地方,食品安全委員會“兜底”,能將這些產品統統管住;而在另一些地方,豆芽的身份究竟是什么,行政部門之間存在認識上的分歧。加上豆芽制發過程中需要用到的化學物質,在“植物生長調節劑”和“食品添加劑”等身份間變換,名目眾多的國標、地標、行業標準不太統一,監管法律法規也有模糊不清之處,導致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時沒有法律依據,監管易陷入真空。
但不論如何,豆芽就是豆芽,不管你怎么定義,它就在那里。老百姓不會計較它到底是“農產品”還是“食品”,也不太會專注“植物生長調節劑”和“食品添加劑”的區別。但是,有一點老百姓是關心的,豆芽必須是安全的,所以政府有責任依法、明確、統一加以監管。
看來,有關部門確實應聽聽老百姓在小小豆芽問題上的聲音,盡快明晰這一食品的監管主體和立案標準,一方面為消費者的餐桌安全護航,另一方面保護生產者的合法權益。
原標題:新華新語:豆芽就是豆芽,監管不能“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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