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酒類管理條例提請二審 或建問題產品追溯制度
本報訊(記者 劉佳)近日召開的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二審稿提請大會審議。“小酒廠、小作坊進入市場,優質酒類被仿冒,酒類的經銷競爭突出,生產流通企業多而雜等問題,是現在酒類市場無序競爭的幾大原因。”陳延榮委員建議《條例》嚴格把關酒類生產質量,嚴格把握酒類批發,建立對問題產品的追溯制度。
曾參與該《條例》草案調研的劉守培委員指出,可以允許白酒作坊繼續存在,但是要通過設置一定條件來規范其生產行為,要強化食品安全生產責任,防止使用工業酒精。
賀文委員則認為,酒類管理條例,單獨規定作坊、個人及家庭“不得使用酒精生產白酒”,顯失公平。對此,陳云川委員表示贊同,他認為,市場主體生產的產品,只要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至于它的生產工藝和流程,政府不應該去規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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