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占比不得低于3%
記者從省食品藥監局獲悉,省食安委近日出臺《陜西省食品安全城市評價標準》,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權重不低于3%。
今年我省被國務院食安辦確定為全國四個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省份之一。為切實做好創建試點工作,省食安委決定選取西安、寶雞、楊凌、韓城為全省首批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城市。
《標準》中明確要求,創建城市政府每年兩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基層監管所要全部達到省級驗收標準;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市、區財政預算。同時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權重不低于3%。
《標準》中要求,地方要配備有專門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公安機構,食品安全問題及時立案查辦,查辦率100%,重大違法案件移送率、結案率達100%。督促生產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行政區100%的生產企業和90%的經營企業要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發布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生豬進點屠宰率達到95%以上,嚴厲打擊制售注水肉、私宰肉、病害豬肉行為。
《標準》中提出,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持證率100%,“四小”企業備案率90%。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和食品生產企業召回制度,應召回食品召回率達到100%。
《標準》要求,市區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相關機構和應急預案,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率達100%。地方政府部門每月舉辦不少于兩場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教育活動,中小學生食品安全知識課程培訓每年不少于10小時。24小時不間斷受理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投訴舉報核查回復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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