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問責必須杜絕推責漏洞
機構調整了,機構負責人也多次變化,但深圳食品安全問題依然存在,花了納稅人那么多錢,效果如何,向誰問責,板子打在誰身上,卻不知道了。這種現象就如同深圳的河水污染治理,深圳河水污染治理十多年,投入數十億元,河水污染依舊,令人大代表們痛心疾首??蓡栘熣l,板子打在誰身上,依然沒有結果。
這也說明一項制度若存在推責的漏洞,當需要問責的時候,問責就不可能進行下去。深圳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就提到,現在部門立法中最重要的一個現象就是從以前的爭權,到現在的推責。一旦出了問題,各個部門都能找到理由推脫。
可見,無論是食品安全的構建,還是河水污染的治理,人大代表們提了很多好的建議和措施,政府也投入了數以億計的資金,這些都很重要,但關鍵是最后的目標考核時,該考核哪個部門,考核哪個領導。若考核目標沒有達到,該問責誰,板子打在誰身上,這些指標有無納入領導干部提拔任用體系。若機構調整,相關負責人調換,此前領導應負有什么樣的考核責任,考核時也應有往前追溯的制度。
這些考核、問責機制若不能很好地建立及執行,及向公眾公開,那所有政策的實施,及資金的投入,在實際中都不可避免地會打折扣,這也說明食品安全制度建設中必須杜絕推責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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