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不能僅靠餐館自檢
不否認,餐館自建食材化驗室,能夠維護自家的食品安全,但餐館自身的力量是極其有限的,餐館自檢也面臨種種問題。一方面,自檢的成本太高,很多餐館不愿承受;另一方面,自檢的結果不具權威性,無法成為維權的依據。比如,有的餐館自檢出問題食材,但供應商不認可不給予退貨。
餐館自檢食材無法替代相關部門的公共責任。依據來自權威機構的檢測結果,采取必要約束甚至懲處措施,健全規范有序的市場規則,才可能營造食材經營市場整體安全的環境。所以,食品監管部門可以支持餐飲企業建立檢測實驗室,但更為關鍵的,還是要加快食品安全公共檢測機構建設,建立檢測范圍全覆蓋的網絡和常態的抽檢機制,完善問題食材、食品的處理機制,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等等。這樣,餐館自檢食材才會成為食品安全管理的延伸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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