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監管“追溯系統”需從源頭發力
由此不難看出,一旦出現產品質量問題,通過“追溯系統”,可以在第一時間找到責任單位以及責任人,并及時進行查處追責問責。因此,對生產者來說,“追溯系統”就是一個“緊箍咒”,可以讓生產者“不敢越雷池一步”,從而自覺把好質量安全關。
但是,在筆者看來,“追溯系統”也是一個“事后諸葛”。也就是說,發現質量安全問題時,食品已從種植、生產、加工,到了流通環節的“末端”,消費的“始端”,質量安全問題已發生。為此,又帶來和產生了許多新的問題,一是因為追溯不是“全天侯”、“全覆蓋”,即使有不合格食品,也做不到或不能及時發現;二是因為消費者追溯的“自覺性”不高,或消費者對追溯的“不適應”,導致許多“追溯系統”成了擺投;三是因為追溯的“選擇性”,或在不發生問題不追溯,發生問題后才追溯。由此可見,“追溯系統”并不能確保食品質量安全“萬無一失”。這是其一。
其次,“追溯系統”的信息采集,目前都是由食品生產者、運輸者完成的。也就是說,原材料、投入品,以及生產管理、運輸等環節的信息錄入,都是由生產者、運輸者“說了算”。由此可見,追溯系統的信息可能存在不準確,或者存在“選擇性”錄入,以及“按需”錄入,甚至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即使上級監督檢查,也只是看看聯網了沒有,有沒有錄入數據,而錄的什么信息,信息全不全,準不準,很難深入了解。第三,有了“追溯系統”后,或“追溯系統”全覆蓋后,政府相關部門對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就會依賴追溯系統,甚至過渡依賴追溯系統??傉J為,只要追溯系統建立起來了,監管工作就“到位”了,甚至有的把“追溯系統”當作應景工程,政績工程,表面上“風風光光”,實質上并沒有發揮作用,甚至有的根本就沒有真正投入使用。
所以說,在“追溯系統”全覆蓋的同時,相關監管必須前移。即,變事后“馬后炮”,為事前主動出擊,也就是說,只有把監管前移到“源頭”,并貫穿到種植、生產、加工、運輸全過程,才能確保食品的質量安全;只有“追溯系統”信息的準確無誤,才能反映食品種植、生產、加工、運輸的全過程。否則,即使“追溯系統”全覆蓋,也無法保證監管沒有漏洞;即使事后查處再有力,也無法保證食品沒有質量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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