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開辦者不能當"甩手掌柜" 須定期檢測市場食品
農貿市場的食品安全問題事關百姓生活。近日從多部門獲悉,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管正在進一步加緊,除了監管部門的抽檢之外,農貿市場主辦方本身也得設立檢測室定期檢測,并建立可追溯來源機制。也就是說,農貿市場開辦者將不能再當“甩手掌柜”,要承擔起自身的監管責任。
市場全部食品3個月至少檢測一遍
《山東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暫行辦法》,監管部門與轄區內農產品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簽訂“責任書”。
芝罘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省里暫行辦法規定,批發市場開辦者應配備與檢測工作量相適應的專業檢測人員,及時公示檢測信息。保證每個月對入場經營者及經營的主要品種至少檢測1次,每3個月對入場食用農產品所有品種至少檢測1次。對不能提供產地證明的食用農產品,入場時實行批批檢測。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經營者所經營的食用農產品,每周對其檢測不得少于1次。食用農產品檢測信息,特別是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檢測信息,應當于出具檢測結果當日公示。
建立“一票制”,保證肉菜食品可追溯來源
除了對市場食品安全定期檢測之外,市場主辦方還必須建立“一票通”,保證肉菜等食品實現可追溯來源。
對此,市商務局工作人員表示,批發市場開辦者應當實行食用農產品產地信息登記制度。統一規定產地信息登記格式,提供入場經營者規范登記。建立登記臺賬,以入場經營者為單位,分門別類記錄進入批發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的生產單位或種植養殖村莊、社區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等產地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這樣保證一旦市場銷售的食品質量出現問題,都能追溯到其來源,確保責任明確。
目前,我市已經下發《關于加快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追溯的建設工作也正在有條不紊地推進當中。當批發市場銷售的肉菜納入這一體系之后,市民將不用再擔心買到有問題的肉菜卻找不到來源的情況出現。
處罰規定非常明確,違規市場將被嚴懲
此次辦法對于處罰的規定也是非常明確,違反管理辦法的市場將被嚴懲。在批發市場內違法銷售食用農產品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向公安機關移送。
例如,如果批發市場開辦者沒有按照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制度,設立食用農產品檢測室,配備與檢測工作量相適應的專業檢測人員,及時公示檢測信息。那么,將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責令食用農產品入場經營者停止銷售,追回已經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對違法銷售的食用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監督銷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有分析表示,此次山東省暫行辦法的出臺,加大了市場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明確了市場主辦方的責任,也明確了處罰的依據。市場主辦方以后再想像以往那樣當“甩手掌柜”,顯然已經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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