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藥監局四舉措加強入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采取四項舉措,加強入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一是推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市場準入管理。認真查驗產地準出主管部門認可的質量合格證明作為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基本條件,建立與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相對接的市場準入制度。
二是實施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在有序推進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同時,積極配合農業部門推進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的建設,并通過監督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建立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做好與農業部門建設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的有機銜接,逐步實現食用農產品生產、收購、銷售、消費全鏈條可追溯。
三是強化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檢。督促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設立或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發現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進入集中交易場所農民自產自銷食用農產品的快速檢測篩查力度,發現涉嫌不合格的,及時抽樣送法定檢測機構檢驗或按照有關規定、約定退市處理。
四是高度重視新聞宣傳工作。創新宣傳機制,組建輿情信息報告員隊伍、媒體記者隊伍、宣傳通訊員三支新聞宣傳團隊;初步搭建了對外信息統一發布平臺、媒體合作平臺、“網絡問政”平臺、微信微博平臺、信息分析預警等五個平臺;制定了《新聞發言人制度》等5項新聞宣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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