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嚴管食品追溯碼
今年,剛剛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42條明確提出,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使食品“從農田到飯桌”的過程可查可知,不但使廣大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全,而且便于食品安全監管,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
然而,這么好的事卻被一些食品生產經營者唱跑了調,弄變了味。他們在標識食品追溯碼時,魚目混珠,張冠李戴。這些食品生產經營者標識食品追溯碼時,不是為了接受監管,取信于民,而是把食品追溯碼當成經營的噱頭,牟利的工具,嚴重損害食品追溯碼的公信,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必須嚴格管好食品追溯碼。
第一,抓根本,制定法律法規。要制定食品追溯碼管理辦法,明確食品追溯碼的管理責任,建立食品追溯碼的報備制度,規定食品追溯碼失真的法律責任。對故意利用食品追溯碼弄虛作假的行為,要依法嚴懲,同時,如果伙同食品生產經營者一起弄虛作假,應共同懲處。
第二,抓自身,強化責任。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負責,勇于擔當,不但要監管生產經營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更重要的是通過監管,確保食品追溯碼準確、可信。
第三,抓源頭,嚴把第一關。食品生產經營者一定要遵紀守法,在標識食品追溯碼時不能有貓膩,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絕不能為了自己牟利,坑人害人。
第四,抓群眾,筑起銅墻鐵壁。要開展群防群治,每一個人都要把保衛食品追溯碼當作義不容辭的職責。發現有張冠李戴的,要積極舉報,敢于揭發,讓那些弄虛作假者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真正筑起一道保衛食品追溯碼的銅墻鐵壁,確保食品追溯碼安全可靠。

相關熱詞搜索:食品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4-06-18)食品質量 更要追溯監管
- (2014-06-18)津食品可追溯至原料生產 出問題知道該找誰解決
- (2014-06-18)大型餐企年底試點“食品安全追溯”
- (2014-06-18)滬8大類食品擬納入追溯管理體系 或公示溯源信息
- (2014-06-18)大慶啟用食品安全追溯系統 75家餐飲業信息錄入完畢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