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食品安全不能“節期緊,平時松”
民以食為本,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利益和百姓福祉。忽視食品藥品安全,甚至屢屢出現事故,不僅是責任意識的缺失,而是對人民群眾的極大犯罪。對此,任何時候都不可麻痹大意和掉以輕心,更不可“節日緊、平時松”。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并旗幟鮮明地納入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今年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于修訂通過了“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自10月1日起開始施行。該法律首次明確了“可追溯”和“實名制登記”兩項重要規定,使消費者可依法連續追償。這也意味著食品安全的追溯,已經成為法定條款,同時明確了消費者在網購時的權益和維權辦法,給食品安全穿上了法治護服,讓那些肆意侵吞消費者利益的不法企業和不法之徒難以藏身。
食品安全重泰山,百姓利益大如天。確保食品藥品安全,把住病從口入關,就是保護和呵護百姓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利于釋放社會生產力和凝聚社會正能量,對石化改革開放、加快現代化建設和實現中國夢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戰略意義和歷史意義。因此,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列為頭號民生工程和幸福工程,牢牢抓住不放、越抓越緊、越抓越嚴,常抓不懈、警鐘長鳴,切實形成常態化和長效機制。要像生態文明建設一樣,實行黨政同責,終身追究。要大力加強食品安全法制教育,讓食品安全法深入民心,不斷提高全民防范意識和消費者依法維權意識。對食品安全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社會影響的企業及個體經營者,不僅要吊銷營業執照、堅決關閉取締,同時要依法給以嚴厲經濟處罰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眾所周知,重大節日期間,是各種農產品和副食品集中上市的銷售旺季,很容易出現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問題無時無刻不在,保證百姓舌尖安全,我們不能只注重節期安全,要把力量下在日常,做到時時刻刻嚴陣以待,有備無患,防止節日一過便死灰復燃。
農村是食品消費的廣闊市場。一些不法經營者為了逃避檢查監督,每逢節期,就把大量的偽劣假冒產品從城市運往農村尤其是偏遠山區和沿海農村去肆意販賣和兜售,謀取不義之財,坑害農民利益。因此,要把食品藥品安監的觸角要農村延伸。食品藥品安監、工商、公安等部門,要組織聯合執法,實施重拳出擊,千方百計堵塞“安監漏洞”,消滅法治盲區,人城鄉人民群眾購買放心、食用放心!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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