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食品安全事件“媒體先行、監管滯后”現象的思考和建議
近年來,瘦肉精、染色饅頭、毒豆芽、牛肉膏等食品安全事件頻頻曝光,食品安全問題屢次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焦點。通過這些食品安全事件不難發現,食品安全已陷入了媒體發現曝光、監管部門事后補救的怪圈之中,這種“馬后炮”式的執法監管被社會輿論所詬病。在當前食品安全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和爭議的現實背景下,探討食品安全“媒體先行 監管滯后”現象的必要性和現實意義顯得尤為重要。
一、造成食品安全“媒體先行、監管滯后”現象的原因分析
(一)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面臨困難?;鶎尤藛T缺乏,經費緊張,裝備落后,食品安全監管水平與政府要求、公眾期盼還有一定差距,很難對數量巨大的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等食品生產加工過程實行完全監控。有的沒有專門的檢測機構作為技術支撐,現有檢測資源分散、檢測水平不高、檢測項目有限以及檢測投入不足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阻礙了食品安全監管職能的有效發揮。
(二)食品安全信息傳播體系不健全。當前社會公眾獲取食品安全信息的主要來源是媒體報道與政府部門發布,但是大多數監管部門疏忽于在專項檢查、綜合整治等執法行動后的輿論宣傳,即便是披露問題食品,也往往考慮政府壓力、審批復雜、綜合衡量等各種因素,擔心承擔事后責任(比如“農夫山泉”事件),疏于主動向媒體和公眾發布信息。因此,往往媒體首先掌握了食品安全問題第一手的資料,但對事件細節的把握還不夠準確的情況下,先于相關部門的查處報道出來。同時加上曝光后相關部門查處、司法介入、公眾互動的力度增加,媒體再不斷向監管部門索取信息,尤其在問題食品曝光事件高度密集的時期,使得監管部門被動執法,媒體輿論容易占據主導地位。
(三)社會公眾對監管部門產生“信任危機”。在我國食品安全信息傳播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媒體相對于監管部門更方便于社會公眾溝通,媒體記者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往往承擔問題食品的發現者、揭露者、決策方案的推動者等角色,特別是手機、電子郵件、網絡論壇、門戶網站等新興信息傳播方式迅猛發展,社會公眾可以在媒體輿論中自由發言、廣泛互動,公眾對于媒體行為的期望值提升較快。相反,監管部門查處群眾舉報問題,需要規定的程序、期限,有的問題產品需要進一步的檢驗,短時間內難以下定論,以上客觀因素決定監管部門處理舉報投訴事項需要一定時間,與舉報者希望快速解決問題產生矛盾,使舉報者對監管部門失去了信任,轉為向媒體舉報,期望通過媒體輿論給監管部門施加壓力,使問題快速解決。
二、對策建議
(一)整合監管資源,建立“主導與協同相結合”的合力監管體系。建議政府進一步完善“統一領導、部門協作、互相支持、齊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工作機制,強化對重點食品(高風險食品)、重點環節、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和特殊行業的統籌監管,相關職能部門采取聯合執法、聯合抽檢等方式,即分工負責又密切協作,消除職責銜接上的監管真空。同時要將人力、財力主動向基層一線傾斜,優化調整人力資源,加大基層投入。要整合檢測資源,盡早建立完善食品檢測標準,對食品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統一規劃,打破部門、行業界限,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備、設施先進的專業食品檢測中心,為執法監管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二)創新監管方式,建立“高效與精準相結合”的市場控制體系。一是增強風險意識。要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的警示教育,結合行政問責和職務犯罪的典型案例,引導食品監管干部走出風險認識的誤區,克服麻痹思想,增強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二是提升監管效能。積極借助信息化監管手段,開發應用人力資源占用少、監管效能高的食品追溯數據庫、GPS監管定位、企業索證記賬平臺等相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實現食品源頭和市場準入的有效控制,提升食品安全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三是實施精細化監管?;鶎颖O管部門要改變過去粗放式監管模式,遵循立足崗位、注重細節、科學量化和促進督促的原則,把食品安全監管任務和目標明晰化、具體化和科學化,制定相應的監管職責、工作流程以及執法規范,做到職能層層有、任務個個擔、責任人人負。同時要實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日志、月推進會、案后回訪等制度措施,促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精細化。
(三)強化信息公開,建立“規范與協調相結合”的信息傳播體系。要建立并實施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發布制度,盡快組織編制政府、監管部門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應當做到準確、及時、客觀,切實維護消費者和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同時要大力實施“網絡問政”,通過門戶網站、部門微博、QQ等網絡載體,及時、全面的發布監管部門開展的各類食品安全整治成效、進展,對公眾所關注的食品熱點問題,要做出客觀的安全評價及解釋。同時,監管部門要主動與各類媒體建立完善溝通聯絡機制,通過聯絡交流會、溝通座談會等活動,積極創立與媒體的交流載體平臺,對發布的食品安全信息應適時通報媒體,正確引導輿論宣傳,防止媒體對事件做出誤導,造成社會上口口相傳而導致的社會恐慌。要充分發揮媒體廣告的作用,將食品安全相關的信息公布于便于查詢的媒介上,將與生活必需品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標識、規范集中在一個平臺上,進行分類,供公眾查詢檢索,并保持動態性和可持續性,拓寬社會公眾獲取食品安全信息渠道。作為監管部門,要能夠熟練運用現代媒體作為咨詢檢索的工具,時刻注意媒體上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做到在第一時間準確應對,不至于在事態擴大化之后才亡羊補牢,平添不必要的損失。
(四)注重宣傳教育,建立“宣教與監控相結合”的社會化監管機制。監管部門要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科普知識、安全意識的宣傳,廣泛開展食藥監開放日、消費體驗日、執法成果展等活動,采用專家訪談、法律咨詢、案例評析等形式,深化監管部門與社會公眾的互動,既使食品安全知識在潛移默化中得到提升,又提高了監管部門的公信力。同時,要全面整合舉報投訴機制,對食品安全問題的相關咨詢、投訴、舉報,要及時受理,進行答復、核實、處理,并告知投訴舉報人處理結果。在此基礎上,要深入挖掘社會資源,建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通過聘請食品安全監督員、聯絡員、舉報員,協助監管部門監控問題食品,舉報違法行為,合力構建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社會化監管體系,提升監管部門食品安全監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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