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水產品中使用魚浮靈的科學解讀
近期,媒體報道提及在水產品養殖運輸過程中可能存在添加魚浮靈的情況。魚浮靈是什么?水產品中使用魚浮靈可能存在怎樣的風險?本期將為您解讀。
二、專家解讀
(一)魚浮靈是一種化學增氧劑,在水產品的養殖與流通環節都有使用。
魚浮靈俗稱“固體雙氧水”,其商品名稱還有粒粒氧、大粒氧和固體增氧片等。這類產品的主要成分一般是過氧碳酸鈉,以片劑形式居多,也有少量以粉劑形式銷售。將魚浮靈投放到水中后,會水解為碳酸鈉和雙氧水,這時碳酸鈉將提高水的pH值,雙氧水堿性條件下更容易釋放氧氣,從而起到提高水體溶解氧的效果。
魚浮靈的作用一般是應急增氧,當連續陰天或者光照強烈時,可以通過加入這類化學增氧劑來控制水體微生物的平衡,改善水質。在活體水產品運輸過程中,使用魚浮靈能為魚、蝦、蟹等迅速提供其呼吸所必需的、充足的氧份,這不僅延長了它們的生命,還可以使因缺氧而萎靡的魚蝦活躍起來。
(二)魚浮靈的分解產物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
魚浮靈類增氧產品目前尚沒有相關國家標準,而且由于沒有治療魚病的功能,嚴格意義上講也不能作為漁藥來對待。不過,從其主要分解產物過氧化氫來看,是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的。我國農業部第235號公告《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中規定,過氧化氫屬于“動物性食品允許使用,但不需要制定殘留限量的藥物”;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過氧化氫屬于“可在各類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殘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劑”。
(三)水產品使用魚浮靈所帶來的安全風險有限。
從輿論情況看,認為魚浮靈主要存在兩方面的安全風險。一是魚浮靈在水體中分解產生的過氧化氫和碳酸鈉,有一部分可能會被魚的體表吸收或通過鰓進入肌肉內,存在隱患。其實,這兩種物質對魚類的產品質量及其安全性一般沒有負面影響,目前也沒有任何實驗證據和理由說明魚浮靈會對人體造成危害。二是認為魚浮靈作為化學品,其中可能含有鉛、砷等重金屬,存在隱患。個別不法商販可能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品過氧碳酸鈉來替代漁業用魚浮靈,這種情況下確實有可能存在引入重金屬等有害成分的風險。不過,漁塘面積一般在10—200畝不等,水體體積大,要達到全池長效增氧的效果,使用魚浮靈類化學增氧劑增氧的成本遠遠高于普遍采用的機械法增氧,所以通常魚浮靈的使用時間短、用量相對也很小。運輸流通過程中魚浮靈類化學增氧劑的使用時間一般也比較短。由于重金屬在魚體內蓄積需要一定時間,總體來看因使用魚浮靈帶來重金屬殘留的風險并不高。
三、專家建議
(一)進一步推進魚浮靈類漁業投入品相關法規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劣質漁業投入品有可能給漁業生產和漁業產品帶來安全風險。由于化學增氧劑、水質改良劑等漁業投入品的功能難以歸類,國內尚未形成良好的管理機制。建議制定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規范、使用流通要求等,規范產業發展,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消費者對水產品質量與安全的信任度。
(二)對魚浮靈類產品開展風險監測。
用工業級原料生產出來的過氧碳酸鈉替代作為漁業投入品的魚浮靈屬于違法行為,可能帶來一定風險隱患。建議針對這類產品開展監測,促進產品質量提升。
(三)消費者對使用魚浮靈所帶來的風險不必過于擔心。
在水產品的養殖和流通過程中使用魚浮靈所帶來的安全風險有限,消費者不必過于擔心,注意通過正規渠道購買水產品即可。
本期專家:
王錫昌,上海市食品學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上海海洋大學食品學院院長、教授
李 樂,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質量與標準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副研究員
黃鴻兵,江蘇省淡水水產研究所/江蘇省水產質量檢測中心、副研究員
主要參考文獻:
1.農業部第235號公告《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
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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