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農貿市場臨時擺賣區擬兩年內清退
7月25日至8月15日,南寧市商務局就《南寧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簡稱實施細則)向社會各方征求意見。此次實施細則中,針對農貿市場使用食品追溯系統作出一些規范性要求:鼓勵農貿市場建設食品追溯系統,市場經營管理企業應當做好追溯系統運行和追溯設備管理工作,督促場內經營者規范使用追溯設備。
同時,實施細則還針對原有的依法設置在農貿市場的臨時擺賣區、臨時攤點的“身份”問題作 出具體要求,規定農貿市場周邊500米范圍內已批準存在的臨時擺賣區、創業街等銷售農產品、農副產品的臨時攤點,應自實施細則出臺之日起由審批部門在2年內予以清退。
在南寧現有農貿市場中,有一些為了服務周邊的居民生活,需要重新或者改造,要求市財政部門會同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制定農貿市場建設改造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制定本轄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
在《辦法》明確規定,政府對現有的農貿市場布局未達到規劃要求的,可以結合舊城改造、新建居住區或者其他城建項目規劃定點補充建設,或在農貿市場專項規劃范圍內選擇新址就近異地建設。
此次,實施細則的規劃建設的內容中提出,相關城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部門應就是否需補充建設農貿市場征求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意見。這意味著,農貿市場建設布局會更加合理化,讓居民生活實現最基本的“標配”。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5-01-05)豬肉追溯查詢終端機覆蓋南寧超市 憑小票可查肉源
- (2015-01-15)南寧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成試運行
- (2016-04-14)威海:肉菜流通追溯體系農貿市場子系統試運行
參與評論